很多人對IP聯名的效用,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一方面,IP聯名已經成為新營銷的三大手段之一,另外兩個是內容營銷、娛樂營銷。相比于內容營銷的不可控、娛樂營銷的大投入,IP聯名易操作、可控,還能轉化產品、拉動銷售額,因此很受品牌們的青睞。
另一方面,卻只看重IP聯名的新奇特效應,就想著利用跨界腦洞,快速玩一把就完事,但其實對自己幫助其實并不大。因為隨著IP聯名的新奇特案例越來越多、邊際效應也在不斷降低,人們對新奇特的反應越來越麻木,自然越來越難出效果。跨界腦洞當然還是不可少的,但腦洞越來越不夠用了。
這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其一是,把IP聯名看成快營銷手段,結果自然來得快去得快。其二是,IP聯名,本質上是IP和IP的聯名。
為何這么說?
就是我們發現,但凡能將IP聯名用得如同行云流水一般的品牌,都有自己的文化磁場、有IP味兒、而不只是品牌,就能通過IP聯名、做到事半功倍。
這就好比兩個各有魅力的人站在一起,就能相得益彰。而一個單調乏味的人和一個有魅力的人站在一起,人們注意到的還是有魅力的人,而不是前者。
當然,一個本來單調乏味的人,如果不斷和各種有魅力有趣的人在一起,同時努力改變自己的調性,也確實會變得有趣有魅力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