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給水管道上防護閥門的設置及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當給水管道從出入口引入時,應在防護密閉門的內側設置;當從人防圍護結構引入時,應在人防圍護結構的內側設置;穿過防護單元之間的防護密閉隔墻時,應在防護密閉隔墻兩側的管道上設置;
2 防護閥門的公稱壓力不應小于1.0MPa;
3 防護閥門應采用閥芯為不銹鋼或銅材質的閘閥或截止閥;
4 人防圍護結構內側距離閥門的近端面不宜大于200mm。閥門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
條文說明 防護閥門是指為防沖擊波及核生化戰劑由管道進入工程內部而設置的閥門。根據試驗,使用公稱壓力不小于1.0MPa的閥門,能滿足防空地下室給排水管道的防護要求。目前的防爆波閥門只有防沖擊波的作用,而該閥門無法防止核生化戰劑由室外經管道滲入工程內。所以在進出防空地下室的管道上單獨使用防爆波閥門時,不能同時滿足防沖擊波和核生化戰劑的防護要求。由于防空地下室戰時內部貯水能保障7~15天用水,可以在空襲報警時將給水引入管上的防護閥門關閉,截斷與外界的連通,以防止沖擊波和核生化戰劑由管道進入工程內部。
相關分析
1、防護閥能防沖擊波、還能防核生化戰劑;
防爆波閥只能防沖擊波、不能防核生化戰劑。
2、防護閥平時常開,戰時關閉以截斷與外界的連通,用在允許斷水的管道上;
防爆波閥平時常開,戰時沖擊波傳入壓縮活塞關閉,沖擊波過后再彈起活塞,用在不允許斷水的管道上。
3、由于戰時不考慮消防,消防系統可以斷水,故應選用防護閥才對,而不是選用防爆波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