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辦理營業執照。在旅行社設立所在地工商部門辦理。
注意事項:企業名稱必須包含“旅游”“游行”“文旅”“商旅”“旅業”,任一關鍵詞;經營范圍必須包含“入境旅游業務”“國內旅游業務”等。
第二步:辦理旅行社經營許可證。
注意事項:
A、營業用房:擁有產權或者租用且租期不少于1年,面積滿足業務經營需要;
B、營業設施:2部以上的固定直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具備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游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C、工作人員:不少于3名只有導游證的導游;具備會計等職權人員;
第三步:領取旅行社經營許可證
一、繳納質保金: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增存質量保證金120萬元。三年內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可按照應繳額的50%確定繳存額。當前繳存方式為現金繳存(需在文旅局指定的12家銀行之一開立)或保險替代額度(保險替代僅在試點城市可用)。
二、購買旅行社責任險:旅行社責任險保險期限為1年,每次事故每人人身傷亡責任限額不低于20萬人民幣。
三、需要有專職導游:
旅行社設立時要具備“必要的導游”,其必須持有《導游證》,數量不得低于旅行社在職員工總數的20%且不少于3名,且要與旅行社簽訂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