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深圳新安安全培訓學校,是一家集“技能培訓技能鑒定、成人高等教育、校企合作、產學研”于一體的大型培訓機構。目前,學校主要開設:電工叉車、焊工、起重機司機、安全管理人員、電焊工、高空作業、制冷培訓、各類證件復審、學歷教育等培訓。
一、登高架設作業
指在高處從事腳手架、跨越架架設或拆除的作業。
二、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指在高處從事安裝、維護、拆除的作業。
適用于利用專用設備進行建筑物內外裝飾、清潔、裝修,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高處管道架設,小型空調高處安裝、維修,各種設備設施與戶外廣告設施的安裝、檢修、維護以及在高處從事建筑物、設備設施拆除作業。
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2010年5月24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0號公布,根據2013年8月2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3號*次修正,根據2015年5月2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0號第二次修正)
*章 總則
*條 為了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水平,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有關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第四條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五)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前款*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的條件外,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新安教育成立至今已經有13個年頭了,已經為社會培養出超過10萬人次特種作業人員。13年如一日專注于培訓考證服務,無論是初學者或者有經驗的人員,我們都能給出很好的解決方案根據學員的自身情況安排學習,以“提高素質,培養人才,實現培訓與就業的緊密結合”為宗旨,以“科學、嚴謹、求實、創新”的辦學精神致力于職業教育培訓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