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頂5米提前放電避雷針 太陽能航空障礙燈 雷電峰值記錄儀
編輯:薛紅
提前放電避雷針
工作原理:當雷電云層形成時,云層與地面之間電場強度增強,地面凸起部分或金屬部件會出現電暈放電。隨著雷電云層內部下行先導的形成,閃電發生,下行先導向地面移動,接近地面時地面突出部分產生向上迎面先導,二者相遇引發強電流 “中和”。提前放電避雷針能在自然迎面先導形成之前,先產生一個快速的迎面先導,迅速捕捉雷電并向地下導流,具有微秒級的搶先放電時間。
特點
更大保護半徑:在同等安裝高度條件下,其保護半徑相比普通避雷針更大,可比傳統避雷針增加 10%-30%。
高可靠性:能夠提前產生迎面先導,主動與雷電下行先導連接,大大縮短了雷電放電的時間和距離,降低雷電對被保護物體的損害風險。
無需維護:采用純物理結構設計,不含電子元件,不易老化,無需定期維護。
組成結構
接閃器:位于頂,通常采用特shu金屬材料制成,形狀和設計經過精心優化,利于產生和發射迎面先導,表面處理工藝關鍵,需具備良好耐腐蝕性和導電性。
引下線:連接接閃器和接地裝置,負責將接閃器接收到的雷電流安全傳輸到大地,一般采用截面積較大的金屬導線或金屬帶,具有低電阻特性。
接地裝置:由深埋在地下的金屬接地極和連接接地極的接地導線組成,通過將雷電流引入大地,使雷電流迅速消散在土壤中,接地極的材質、形狀和埋設深度等影響接地效果。
航空障礙燈
作用:航空障礙燈是標識障礙物的特種燈具,作用是顯示出構筑物的輪廓,使飛行器操作員能判斷障礙物的高度與輪廓,起到警示作用,避免飛行器與障礙物發生碰撞。
分類
低光強障礙燈:為恒定發光、紅色,峰值光強大于 32.5cd,一般不單獨使用,需與中光強、高光強障礙燈配合使用,有效光強 100cd±25%。
中光強障礙燈:按發光要求分為三種,A 型為白色閃光燈,有效光強 20000cd-2000cd,用于 105 米以上建筑物和設施及背景光較強的障礙物或與高光強 B 型燈變光配合使用;B 型為紅色閃光燈,有效光強 2000cd±25%;C 型為紅色恒光,有效光強 2000cd±25%。
高光強障礙燈:按發光要求分為兩種,A 型為白色閃光燈,并在白晝、黃昏或黎明及夜間quan天變光強閃光,主要用于超過 150 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設施使用,或于中光強障礙燈配合使用;B 型為白色閃光燈,并在白晝、黃昏或黎明及夜間quan天變光強三層同步閃光,主要用于標示電線、電纜塔架和高壓輸電線鐵塔等處。
設置要求
障礙物頂部設置:須在物體的頂部設置一個或多個航空障礙燈,對于煙囪或其他類似性質的建筑物,頂部航空障礙燈須位于頂以下某范圍內,如 1.5 米至 3 米。
中間層加設:如果物體的頂部高出周圍地面 45 米以上,須在其中間層加設航空障礙燈,這些加設的障礙燈應在頂部燈與地面之間盡可能等距分布,并采用適當光強的航空障礙燈。
光強和顏色要求:根據物體的高度和周圍環境的背景光強,選擇合適的航空障礙燈光強和顏色,同時,航空障礙燈的閃光頻率也需要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二者的關系
保護航空障礙燈:提前放電避雷針可以為航空障礙燈提供防雷保護,將接閃后的雷電電流通過引下線輸送到大地,避免航空障礙燈遭受雷擊損壞,確保其能正常工作,發揮警示作用。
配合安裝:在安裝航空障礙燈時,應將其安裝在提前放電避雷針的保護范圍內,一般來說,航空障礙燈安裝在建筑物或構筑物的頂部,而提前放電避雷針則安裝在更高的位置,以確保能對航空障礙燈進行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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