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簡稱“高品收入”)的核算需嚴格遵循《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確保收入來源與核心技術強相關且占比達標(≥60%)。以下是思睿晶華詳細為您介紹核算方法及關鍵要點:
一、核算范圍與定義
1.核心范圍
產品收入:企業通過技術創新活動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技術訣竅的產品銷售收入。
服務收入:企業利用核心技術提供的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許可等收入。
其他收入:與核心技術直接相關的產品(服務)收入,如定制化開發收入、技術改造收入等。
2.排除范圍
貿易收入(如單純采購后轉售的收入);
非技術性收入(如租金、利息、投資收益);
與核心技術無關的產品(服務)收入;
不征稅收入(如財政撥款、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核算方法與步驟
1.收入分類與歸集
1.1按產品/服務類型分類:
根據企業主營業務,將收入劃分為高新技術產品收入、非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服務收入等類別。
示例:
高新技術產品:智能機器人、新能源電池;
非高新技術產品:普通五金配件;
高新技術服務:軟件開發、技術咨詢。
1.2按技術領域歸集:
根據《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如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等),將收入歸集至對應領域。
要求:收入來源的技術領域需與企業申報的高企領域一致。
2.收入確認原則:
權責發生制:以產品交付或服務完成并經客戶驗收為確認時點,而非開票或收款時間。
合同關聯性:收入需與核心技術相關的合同直接對應,避免將非技術合同收入納入。
3. 收入占比:
總收入口徑:
按《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的“收入總額”計算,包括貨幣和非貨幣形式收入(如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等),剔除不征稅收入。
三、關鍵核算要點
1. 技術關聯性證明
材料要求:
技術合同(需明確技術內容、知識產權歸屬);
檢測報告(證明產品技術參數符合標準);
用戶使用證明(如客戶驗收單、應用案例);
專利證書或技術訣竅說明(證明收入來源的核心技術)。
2. 收入拆分與分配
混合銷售處理:
若同一合同同時包含高新技術產品與非高新技術產品,需按合理方法拆分收入。
方法:
按產品成本比例拆分;
按技術含量占比拆分(需提供依據)。
示例:
合同總金額100萬元,其中高新技術模塊成本占比60%,則高品收入為60萬元。
3. 特殊收入處理
委托加工收入:
若企業提供核心技術(如配方、工藝),委托第三方加工并銷售,收入可計入高品收入;
若僅提供品牌或渠道,收入需排除。
技術轉讓收入:
需區分技術轉讓費與技術使用費:
技術轉讓費(一次性收入)可計入;
技術使用費(按期支付)需按實際收到金額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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