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危害現狀評價
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定義:
對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觸水平、職業病防護設施及其他職業病防護措施與效果、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的健康影響情況等進行的綜合評價。
職業危害現狀評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法 第二十六條
2、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47號)第二十條第二段
3、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47號)第二十一條
職業危害現狀評價目的:
明確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程度以及職業病防護設施和職業衛生管理措施的效果等,并為監管部門職業衛生行政許可以及用人單位職業病的日常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