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進口寵物飼料為檢疫風險Ⅱ級的飼料需要事先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2. 質檢總局對允許進口飼料的或者地區的生產企業實施注冊登記制度,進口飼料應當來自注冊登記的境外生產企業。
3. 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飼料入境前或者入境時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報檢時應當提供原產地證書、貿易合同、信用證、提單、等,并根據對產品的不同要求提供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輸出或者地區檢驗檢疫證書、“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產品登記證”(復印件)。
4. 進口寵物飼料包裝上應當有中文標簽,標簽應當符合中國飼料標簽標準。對進口動物源性飼料的飼用范圍有限制的,進入市場銷售的動物源性飼料包裝上應當注明飼用范圍。
5. 進口企業應當建立經營檔案,記錄進口飼料的報檢號、品名、數/重量、包裝、輸出或者地區、國外出口商、境外生產企業名稱及其注冊登記號、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進口飼料流向等信息,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依據:《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118號)
北京華思聯認證中心作為行業專業認證機構,為打破飼料行業進出口貿易壁壘,中心跟蹤并掌握國內外各項行業法規及認證評審細則,在國內外產品認證評審登記法規和流程的跟蹤及解讀等方面具有比較優勢。 我中心在為客戶提供FAMI-QS、GMP+、BRC、IFS、FSSC22000、FDA等認證注冊的同時,依托專業化的行業背景及高素質的專家團隊為企業提供有關進出口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產品注冊的法規解讀、技術咨詢和合規建議,已成功為來自全球不同地區的企業提供了法規咨詢和合規建議,使得產品能夠合法合規進入市場,有效促進了進出口貿易。
同時,中心長期與美國、日本、加拿大、新西蘭、澳大利亞、德國、比利時等多個國家的飼料行業協會、寵物行業協會建立了良好好溝通渠道,為國外飼料產品、寵物食品進入中國,充分了解中國飼料法律法規、打破飼料行業進出口貿易壁壘建立優質交流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