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人才范圍:
(一)地質勘查:指地質調查與礦產勘查、水工環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地球物理勘查、遙感地質、地球化學勘查、地質實驗測試、探礦工程、采礦等相關專業。
(二)測繪:指大地測量、工程測量、測繪工程、航空攝影測量與遙感、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與服務等相關專業。
(三)土地:指土地調查與監測、土地評價與評估、土地開發與利用、土地整治、土地生態修復、不動產登記等相關專業。
(四)規劃:指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中的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等相關專業。
正高級工程師
學術水平能力。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立或作為第YI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上全文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
(二)獨著或作為第YI完成人公開出版中文本專業及相關專業學術專著、譯著1部。
(三)獨立完成或作為第YI完成人撰寫被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級以上部門采納的智庫研究成果(包括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政策建議等)1項。
(四)作為定額內人員,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ER等獎以上。
(五)主持完成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填補國內空白。
業績貢獻條件(論著):
15.獨著或作為第YI完成人正式出版中文本專業領域學術專著、譯著或列入計劃的教材1部;或作為合作者,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12萬字(未注明作者撰寫章節和字數的專著、譯著、教材不作為個人成果)。
16.獨立或作為第YI作者,發表的本專業論文被SCI(科學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收錄1篇;或在國內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或在國內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并在省級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
高級工程師
業績貢獻條件(論著):
16.獨著或作為第YI完成人正式出版中文本專業領域學術專著、譯著或教材1部;或作為合作者,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8萬字(未注明作者撰寫章節的專著、譯著、教材不作為個人成果)。
17.獨立或作為第YI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或在省級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