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濟源市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和資料。雖然具體要求可能會根據地方性法規和企業類型有所不同,但通常情況下,企業首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需要準備以下文件和資料:
1. 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一式三份)。
2. 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操作安全規程清單。
3. 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印件)。
4. 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相關管理人員的專業學歷或技術職稱證明材料(復印件)。
5. 企業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材料。
6. 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
7.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備案證明文件(復印件)。
8. 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登記證(復印件)。
9. 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工商核準文件(復印件)。
10. 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
11. 企業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報告和為從業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的清單。
12. 建設項目立項批文,安全設立審查批文,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批文、竣工驗收審查批文(復印件)。
13. 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設施清單。
14. 安全標準化相關材料。
15. 其他相關的證明文件、材料(含土地、規劃建設、消防、防雷檢測、特種設備檢測、環保等)。
16. 對于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企業,應提供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材料、重大危險源及其應急預案的備案證明文件、資料。
17. 設區市安監局和縣級安監部門出具的征求意見書(省屬和中央駐地企業只需提交所在設區市安監局出具的征求意見書)。
18. 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文件、資料。
以上所有申報材料均應加蓋企業公章,屬于復制件應注明與原件相符且加蓋公章,并按順序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安全評價報告除外)。對于特定行業或特殊要求的企業,可能還需要提供額外的文件或滿足特定條件。
建議在正式申請前咨詢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獲取的要求和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