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進境檢驗檢疫:
當山竹到達入境口岸時,中國海關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準予入境。
檢驗檢疫內容主要包括核查貨證,核對植物檢疫證書和包裝箱上的相關信息及檢疫標志,檢查水果是否帶蟲體、病征、枝葉、土壤和病蟲為害狀,根據有關規定和標準抽取樣品實施安全衛生等項目檢測。
02
不符合要求的處理:
(1)除害處理:
發現檢疫有害生物或其他有檢疫意義的活的有害生物的,具備有效處理方法的,實施除害處理,經除害處理合格的,準予放行。
(2)以下情況作退運或銷毀處理:
a.植物檢疫證書或許可證等相關證書無效、貨證不符的;
b.包裝箱上未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稱、產地、果園注冊代碼、包裝廠名稱或注冊代碼的;
c.來自未經注冊的果園或包裝廠的;
d.發現帶有枝條、葉片或土壤的;
e.經檢驗檢疫不合格又無有效除害處理方法、有毒有害物質檢出量超過中國相關安全衛生標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