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兒童玩具的認證主要依據(Canada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 CCPSA)及其相關法規,以確保玩具符合安全標準,保護兒童健康和安全。以下是加拿大兒童玩具認證的核心要求:1. 核心法規與標準
《加拿大玩具法規》(SOR/2011-17) 該法規規定了玩具的物理和機械性能、易燃性、化學毒性及標簽要求,適用于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 《鄰苯二甲酸鹽法規》(SOR/2016-188) 限制玩具中鄰苯二甲酸鹽(如DEHP、DBP、BBP等)的含量,以減少對兒童內分泌系統的潛在危害。 《含鉛消費品法規》(SOR/2018-83) 限制玩具中鉛的含量,確保兒童接觸部分的總鉛含量不超過90mg/kg。 《表面涂層材料法規》(SOR/2016-193) 規定玩具表面涂層中鉛、汞等有害物質的限量,防止兒童通過吮吸或啃咬攝入有害物質。標簽與警示要求 年齡分級 玩具包裝需明確標注適用年齡范圍,例如“3歲及以上”或“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 小零件警示 如果玩具包含小零件,需標注警示語,如“包含小零件,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可能導致窒息風險”。 雙語標簽 所有警示語和說明需使用英語和法語雙語標注。 追蹤信息 需標注制造商名稱、地址、批次號等信息,以便追溯。特殊玩具的額外要求
電動玩具 需符合加拿大電氣安全標準(如CSA C22.2 No. 62115),并進行電氣安全測試。 毛絨玩具 需符合填充材料的安全要求,防止過敏或窒息風險。 化學玩具 如科學實驗套裝,需符合化學物質的安全使用和儲存要求。
